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如果,我变得聪明些

从来没像此刻想让自己变得更聪明些。

如果,我变得聪明些,或许,我会明白你所说的每一句话。
如果,我变得聪明些,或许,我会明白你所做的每个决定。
如果,我变得聪明些,或许,我不会是你肩上的一个负担
如果,我变得聪明些,或许,我不会做出伤害你们的举动。
如果,我变得聪明些......

有时候,真恨我自己的脑袋,没人家的灵光,也没人家的灵巧。
说话没经过大脑。做事更是不经三思。
我曾尝试改变,但效果不大,反而变成了坏的效应。
脑袋好的人,或许也有他们的忧虑,因为他们懂得太多了。



那究竟,你在想些什么?想说些什么?
告诉我好吗?因为我想知道,因为我真的不知道。
或许我是野蔷薇,因为我总是用身上的刺,一次又一次的刺伤在意的人。越在意,刺得越深。
对不起......
纵然我的对不起已经变得没有价值,我还是想说对不起。
伤害了身边重要的人从来就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抚平的伤痛。
看着他们流泪,而我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傻傻的站在一旁,真有种杀了自己的冲动。
与其让你们痛苦,还不如由我来承担,这样我的心也许会舒服些,因为我是罪魁祸首。
我是罪魁祸首。
我知道这么做很自私,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能做些什么。

到底,还是聪明些好啊。

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我会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我会选择沉默;如果沉默也是一种伤害,那我,会选择离开。

Saturday, November 28, 2009

喜欢与幸福

我喜欢写些感性的文章,因为我是个理性的人。在部落格里,我是第二个自己,可以尽情挥洒自己的感触。刚开始,你或许会有些许的不适应,不熟悉这里的我,但日子久了,你就会习惯。所以请你耐心的等待。

有个问题想问大家:

你上一次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时候?

喜欢,就是有爱上他的可能。
但是,这个可能不一定会成真。喜欢只是一种最初始的感觉。喜欢,是你很想亲近他,很想了解他,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单身。所有的喜欢,最后只有一小部分能够成为爱情。
然而,喜欢一个人,也会令你变得患得患失,害怕被他拒绝。
如果你喜欢的人已经有伴侣了,你会失意。
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你的自尊心会受到伤害。

只是,喜欢或不喜欢,从来不是由我们自己去决定的。
你会毫无预兆地喜欢一个人,或毫无理由地不喜欢一个人。但你会一辈子怀念喜欢了某个人的瞬间。那一瞬间,便已经是永远。

有一天,你会领悟,爱情只是人生其中一种追寻,却是我们浪掷了最多光阴去追寻的。

不管你要的幸福是什么,活出你要的幸福吧。从现在开始,努力种下幸福的种子,并用你全部的生命来灌溉它。



唯有自己幸福,才能带给别人幸福。唯有对得起自己,才能够真诚付出。


你今天尝过幸福的味道了吗?





玲^_^

忘忧草

我回来了,但真的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这一次,没有故事,只想将叩问的人间情事和大家分享。

爱情,是每个人内心的渴望吧,不管是什么样的年纪。当一个人的内心仍为了爱恋的感觉而澎湃;而苦恼;而焦躁;而寂寞;都是一种来自上天的祝福。只有相信爱,你才会心甘情愿地尝其酸甜苦辣,并且毫无怨言。
有人说,爱情很难保持现状, 是不断生成, 易于腐朽的东西。有些人无所畏惧,投入一次又一次的爱情轮回中, 萌发,茂盛,丰腴,凋萎; 却也有人只想将初初萌发的爱情恒久保存起来,不再生长, 也不产生变化。
爱情,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与状态,有的人需要真实的占有; 有些人只要隔着一段适当的距离陪伴。不相爱,有时候竟是可以一直爱下去的原因; 不在一起,反而有了长长久久作伴的理由。

其实,暗恋的心情不难明白,那就等于恋爱,唯一的分别,是对方不知道,或者知道而不回答。然而,这唯一的分别同时也是最大的遗憾。如果可以说不,谁又会喜欢暗恋呢?
在感情中,最难过的事情,是你很想爱一个人,却不可能爱他。
因为你知道,代价太大了。所以你不得不深呼吸着割舍。
舍不得他,是因为舍不得过去。然而,暗恋的力气也有用完的一天。有一天,你不得不承认那些美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别害怕,记忆是有限的,所以它会淘汰坏的。这个时候,你会舍得。


你们可曾知道?
每个女孩曾经都是一个没有眼泪的天使......





哭过就好了。这首歌,蛮有意思,适合想在爱情里找回勇气的人。


突然间,好想送自己忘忧草。

你知道忘忧草的花语吗?


放下他......



玲^_^

Wednesday, November 18, 2009

在苍茫人世上寻找那一半

这一次, 还是故事。我想强调,这不是出自于我笔下,而是偶然从书里看到的。读完后, 一直觉得这故事很美,美得让人憧憬不已。或许,你曾经听过这个故事,但再听一次又何妨?

柏拉图<<对话录>>中有一段著名的假设: 原来的人都是两性人, 自从上帝把人一劈为二, 所有的这一半都在苍茫人世上寻找那一半。爱情,就是我们渴求着失去了的那一半自己。
假使我们不是从太初就被分隔开, 我们怎能重新经历邂逅的欢愉? 我们穷一生的时光去寻觅自己所爱的人, 本来就是上帝赐予我们的天职。在寻找的过程中, 纵使有多少的失望和伤痛,也同样有恩爱深情。两个孤单的灵魂,合而为一。爱情,就是自我复原的过程。
在还没有重遇那一半之前,我们心理的缺口在等待着, 当我们终于遇上自己期盼的那个人了, 心里的缺口也得以修补。
我们本来是雌雄同体的, 所以心意相通。
我们本来就是一个人, 人是多么复杂的动物, 我们有矛盾的时刻,也不要惊讶。
分隔了的灵魂,重新组合,当然难免要重新适应, 怀疑,然后肯定。
我们有时候会找错了那一半。然而,我知道,我的那一半早晚会出现。到时候,爱情会召唤我们。
我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我就是要我那另一半。他修补了我身上和心上所有的缺口,我也修补了他的。流离失所的灵魂,终于回家了。
世上有这个男人吗?你和我都在寻觅。这个男人一点也不难找, 你可能已经遇上了,然而,你偏偏不爱他。



相信很多女生都曾经幻想过自己结婚时的画面吧?当你们看着对方并认定他就是和你携手走向人生另一个旅程的另一半时,是幸福的...... 那种幸福不言而喻......




当我们渐渐老去时, 我已不再期望什么。只希望那时的你还能轻轻牵着我的手,一起在阳光下漫步,直到最后... ...

遇见了吗?



玲 ^_^

Tuesday, November 17, 2009

最爱的人最先放手

空闲时,我有看书的习惯,所以读了不少让发人深省的小故事。其实,曾经在 myspace ‘po’ 过这篇文章,但知道的人不多。所以,想再次和大家分享这则故事。细心品尝其中的感动,希望能让你对爱情与生活有更不一样的了解。n_n

有这样一个故事。

她刚刚从国外回来,与丈夫一块儿回来度假。回家的感觉真好,可惜心中总有那么一丝疼痛。事情虽过去两年了,虽然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她还是去找那个负心的他。
“ 在国外习惯吗?”
还好。你呢?”
“ 嗯 - 也还好。”

淡淡地,两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是她的前夫,相爱的日子,波澜不惊,却十分温馨。两人是大学同学,毕了业就结婚,没有特别的成就,无忧无虑。日子一天天过去,当两人都以为生活就这样不会有什么改变的时候,一件事情发生了。

他被查出患有绝症,一下子好像什么都改变了。他停止了工作,住院治疗。她一下子变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兼了好几份工作,陀螺似的旋转,每天还得去医院照顾他。

就在她拼命赚钱为他治病的时候医院却传出他的 “桃色新闻”。他与一个同病相怜的女病人好上了。这怎么可能呢?结婚这么多年,他虽然不是特别优秀,却也风度翩翩,喜欢他的人一直不少,可他从未做过对不起她的事,现在更是不可能的。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那个女绝症病人确实痴狂地喜欢他,并很快和自己的丈夫离了婚。而他也向她提出了离婚... 事后,她接受了公司的派遣,去国外分公司工作。

“ 这...... 是送给你太太的?”她指了指他手边的一束百合花。
他点了点头: “她就是喜欢百合花。”
他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幸福的微笑。
她的心,突然感到一阵刺痛。

那句在心里憋了两年的话就从她嘴里冲了出来: “知道当初我为什么同意和你离婚吗?因为那个故事 - 你住院的时候跟我讲过的那个故事: 从前有两位母亲争一个孩子,县官让她们抢,孩子被拉得痛哭了,亲生母亲心一软,便放弃了......”
他迎着她直视的目光,两人的眼角都有泪光在闪动......

送走了她,他捧着百合花独自去墓地看望另一个女人 - 那个被她称做他 “太太” 的,喜欢百合花的女人。
两年来,他很少出门,头上的头发也掉光了。
“我的日子不多了,我的朋友,今天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谢谢你当初对我讲的那个故事......” 他对墓中的女人喃喃自语。
那个故事,其实是他进医院后不久,这个女人讲给他听的,当时他们都知道自己患的是绝症,女人不想拖累深爱的丈夫,他不想拖累深爱的妻子,于是,他们决定先放手......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长相厮守。只要对方能幸福,放手也是一种美丽。



这世上有不同深度的爱,但爱得如此的人,究竟有多少呢?你办得到吗? 故事结束了,有否让你对爱情的定义有了不同的注解呢?
下次会为大家带来一则神话故事。敬请期待 ‘另一半’......



玲 ^_^

Sunday, November 15, 2009

原谅我就是这样的女生

决定开始写部落格是不久前才决定的事。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篇部落格文章哦!本来想写些关于自己的点滴,好让大家知道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生。但, 这才发现我的特质原来并不多。

论疯狂,我可不及 ‘她说第二, 没人敢认第一’ 的颖臻;说冷笑话吗,也不及伟良;论体贴, 更别说了, 我可没像闻威那般的细心;说到爱漂亮吗,我可连个镜子也没有呢。有人说, 我不笑时, 感觉非常的冷漠, 而且周围的气压也跟着异常的低, 好像随时会从身后抽出两把刀一样( 有点言过其实了 XD )。其实,我没那么可怕啦,我可是个典型的 ‘人来疯’ ,至少认识我的人都那么认为。所以, 你们尽管放一万个心, 我是不吃人肉的。hehe......


P.S: 我很丑, 可是我很温柔... ( 相信后半段的可以去看医生了, 相信前半段的, 恭喜你, 因为这证明视力没问题)


玲^_^